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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文学奖及酬赏征文] [截止2016/06/30]第二届清华大学“朱自清文学奖”有奖征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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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3-23 15:49:39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第二届清华大学"朱自清文学奖" 征文启事

1926年,朱自清先生在《现代生活的学术价值》一文中,呼吁打破"正统国学"的观念,改变崇古轻今的风气,倡导"现代研究"。他在创作和学术上躬行实践,成为新文学研究的开山。到了1930年代中期,叶公超先生在清华创办《学文》月刊,为清华中文和外文系的师生提供了一个发表创作与文学研究的阵地,校园文化的风貌为之一新。清华先辈们筚路蓝缕、垂范后世的努力,至今仍使我们感怀并受到鼓舞。为接续和传承清华百年文化精神与文学脉络,鼓励清华学子关注当代社会生活,激发文学爱好者的创作和批评热情,培育文学新秀,清华大学中文系特设立"朱自清文学奖"。
第一届的征文活动受到广大文学爱好者的关注,征集到许多优秀作品,多名文学新秀脱颖而出,且成功举办颁奖晚会。第二届征稿活动现已开始,欢迎同学们积极参与!
征文时间:
2015年11月22日起,2016年6月30日止。

征文对象:
清华大学所有在校本、硕、博学生。
作品要求:
1、小说:五千到五万字,主题不限。
2、诗歌:字数不限,主题不限。
3、散文:字数不限,主题不限。
4、文学评论:两万字以内,评论对象限于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。
注明:来稿须为原创,且未在任何刊物或网络上发表过,未获过任何奖项。
投稿方式:
1、来稿以Word格式保存为"作品类型+题目",发送到:zhuziqingwenxue@126.com
2、邮件请注明投稿人院系、班级、姓名、学号、性别、年龄、联系方式。
备注:投稿即同意将作品的传播权和出版权交由清华大学中文系行使,期限三年。
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评奖颁奖时间:
朱自清文学奖的评审委员会由初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组成。初评委员会由筹备组学生和有关院系的老师组成。终评委由著名作家和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担任。
七八月初评,九月终评,十月举行颁奖典礼。
终评委名单:
韩 少 功(著名作家)
欧阳江河(著名诗人)
李 洱(著名作家)
笛 安(著名作家)
罗 钢(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)
王 中 忱(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)
解 志 熙(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)
张 海 明(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)
曹 莉(清华大学外语系教授)
格 非(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)
评委会负责人:格 非
奖励办法:
1.在来稿的所有小说、诗歌和散文作品中,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(不按体裁分别设奖)。
一等奖1名,奖金8000元。
二等奖2名,奖金各4000元。
三等奖3名,奖金各2000元。
2.文学评论奖2名,奖金各4000元。
3.所有优秀作品将集结出版(不限于获奖作品,每2-3届出版一次)。
注明:如果提交多篇同体裁作品,只可能有一篇获奖。
主办单位:清华大学中文系
协办单位:
清华大学新雅书院
清华大学《文苑》报社
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学生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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